鄭州食品工程職業(yè)學院
2023-2024 學年教育經費預算方案
按照上級和學校關于2023-2024學年預算編制的要求,學校 2023-2024學年財務預算編制的總體思路是: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精神。緊緊圍繞學校事業(yè)發(fā)展和年度黨政工作要點,按照“開源增收、控本增效”原則,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,提高資金配置使用績效;硬化預算剛性約束,著力構建全面規(guī)范透明、標準科學、約束有力的預算管理制度,為加快推進產教融合型高水平大學建設提供堅實財務保障。
一、預算方案編制原則
嚴格遵循黨和國家有關方針、政策,符合國家《預算法》、《高等學校財務制度》和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結合學校實際,增收節(jié)支、依法理財,促進學校改革發(fā)展為目的,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為根本,堅持“統(tǒng)籌兼顧、量力而行、量入為出、綜合平衡”的總原則編制。
二、經費收入預算
學校經費是學校最基本、最穩(wěn)定的資金來源,也是支撐學校正常運轉和內涵建設的主要經費渠道。2023-2024學年學校經費收入預算總額為3380萬元,其中學費收入3120萬元,住宿費收入260萬元。
三、經費支出預算
(一)人員經費支出
1.在職人員工資支出:用于學校在職人員的基本工資、津貼、補貼、獎金。
2.社會保障支出:職工養(yǎng)老保險、醫(yī)療保險、工傷保險等。
3.住房公積金支出:按規(guī)定繳納的住房公積金。
(二)教學經費支出
1.教學日常運行經費:包括教學人員辦公費、教學人員差旅費、培訓進修費、書籍資料購置費、學術報告費等。
2.專業(yè)建設經經費:改善專業(yè)發(fā)展條件,提升教育教學水平,增強教學團隊實力,建設教學創(chuàng)新平臺,提高人才培養(yǎng)質量和擴大對外合作與交流等各項開。
3.課程建設經費:主要用于院級及以上優(yōu)秀課程、精品課程建設項目。
(三)學生事務支出
1.學生的助學貸款經費:指為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部門發(fā)生的相關費用。
2.學生活動費用:學生社團及比賽活動費用。
3.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經費:依據(jù)在校生人數(shù),生均按10元預算。
(四)行政管理經費
1.一般辦公經費:用于一般性辦公用品、小額印刷、報刊 資料、交通差旅費、辦公電話費、郵寄費、辦公設備購置費及維修、職工、團體會費。
2.貸款利息。指學校投入建設貸款所產生的利息費用。
(五)后勤保障支出
后勤保障經費:主要包括水電費、取暖費、衛(wèi)生保潔綠化費、后勤工具維修費、維修費、物業(yè)管理費等。
(六)專項經費
專項經費:相關職能部門根據(jù)工作職責提出預算方案,學校統(tǒng)一核定,??顚S?,不得超范圍、超標準使用。
(七)資產購置
固定資產購置:主要用于教學儀器設備購置。
四、經費安排情況
——安排人員經費1054萬元, 占總經費收入的31.18%,其中工資支出920萬元,社會保障支出65萬元,住房公積金支出25萬元,以確保教職工切身利益。
——教學經費支出449萬元, 占總學費收入的14.39%。
——學生事務支出34.9萬元, 占總學費收入的1.12%。
——行政管理支出320.67萬元, 占總學費收入的10.28%。
——后勤保障支出823萬元, 占學費收入的26.38%。
——專項支出40.8萬元, 占學費收入的1.31%。
——資產購置支出1000萬元。
——按相關標準提取的獎助學金156萬元、發(fā)展基金100萬 元。
五、預算的執(zhí)行與管理
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財務管理工作,堅決杜絕重分配輕管理、管理粗放等現(xiàn)象,采取有效措施,大力推進依法依規(guī)理財,實施科學化、精細化管理。
(一)收入預算管理
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按照預算的要求,依法依規(guī)組織各項收入,做到應收盡收。嚴格執(zhí)行上級收費政策,嚴禁擅立收費項目、超標準收費;完善貧困生資助措施,加大欠費催繳力度,增強資金自給能力;堅持教育收費公示制度,接受各方面監(jiān)督。
(二)支出預算管理
嚴格執(zhí)行《預算法》、《高等學校財務制度》、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》和學校財務制度,全面落實預算執(zhí)行的主要責任,嚴格按照預算要求和下達的經費預算,做到有計劃、按比例地控制和使用經費,嚴禁辦理無預算、超預算支出,不得截留、挪用、改變項目和資金用途。必要的預算調整必須在學校規(guī)定的時間內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。各級領導要處理好權責關系,按照“誰審批、誰負責,誰使用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 切實當好家、理好財。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項目資金管理制度,
嚴格按照批復的項目支出預算,在規(guī)定的用途和范圍內加快項目實施進度,加強監(jiān)督管理,保證專款專用,不斷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。
附件:鄭州食品工程職業(yè)學院2023-2024學年預算總表
附 件
鄭州食品工程職業(yè)學院2023-2024學年預算匯總表
單位:萬元
項 目(科 目) |
行 次 |
2023-2024學年 預算數(shù) |
預算依據(jù) |
一、經費收入合計 |
1 |
3380.00 |
|
( 一)學費收入 |
2 |
3120.00 |
在校生2600人 |
( 二)住宿費收入 |
3 |
260.00 |
在校生2600人 |
( 三)財政補助收入 |
4 |
|
|
( 四)其他收入 |
5 |
|
|
二、經費支出合計 |
6 |
3978.37 |
|
( 一)人員經費 |
7 |
1054.00 |
|
1、工資福利 |
8 |
964.00 |
|
(1)工資、績效、獎金 |
9 |
920.00 |
新增人員、職稱晉升、晉級 增資部分據(jù)實計算 |
(2)職工福利費 |
10 |
23.00 |
依據(jù)工資的2.5%計提 |
(3)工會經費 |
11 |
18.00 |
依據(jù)工資的2%計提 |
(4)表彰和獎勵 |
12 |
3.00 |
|
2、社會保障支出 |
13 |
65.00 |
|
3、住房公積金 |
14 |
25.00 |
|
( 二)教學經費支出 |
15 |
449.00 |
|
1、教學 日常運行費 |
16 |
148.00 |
根據(jù)各院系上報的經費支出 及學校發(fā)展需要預算 |
2、專業(yè)建設經費 |
17 |
146.00 |
|
3、課程建設經費 |
18 |
48.00 |
包含思政課建設專項經費、 教材建設 |
4、實習實訓費 |
19 |
20.00 |
|
5、實驗耗材費 |
20 |
20.00 |
|
6、實驗設備維護費 |
21 |
10.00 |
|
7、多媒體維修經費 |
22 |
5.00 |
|
8、實驗室安全經費 |
23 |
4.00 |
|
9、科技競賽費 |
24 |
10.00 |
|
10、校級質量工程費 |
25 |
10.00 |
|
11、教師培訓 |
26 |
28.00 |
按照預算工資總額2.5% |
( 三)學生事務支出 |
27 |
34.90 |
|
1、軍訓費 |
28 |
15.00 |
|
2、學生助貸經費 |
29 |
2.30 |
|
(1)助貸風險金 |
30 |
1.00 |
|
(2)學生資助辦公經費 |
31 |
1.30 |
按在校生人均5元計算 |
3、學生活動費 |
32 |
10.00 |
|
4、大學生創(chuàng)業(yè)就業(yè)經費 |
33 |
5.00 |
|
5、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經費 |
34 |
2.60 |
按在校生人均10元計算 |
( 四)行政管理經費 |
35 |
320.67 |
|
1、文印費、 日常辦公用品費 |
36 |
55.00 |
|
2、電話費 |
37 |
1.30 |
|
3、郵寄費 |
38 |
5.00 |
|
4、會議費、培訓費 |
39 |
30.00 |
|
5、差旅費 |
40 |
15.37 |
|
6、辦公設備維修費 |
41 |
2.00 |
|
7、業(yè)務招待費 |
42 |
15.00 |
|
8、車輛交通費用 |
43 |
12.00 |
|
9、宣傳費用 |
44 |
100.00 |
|
10、招生費用 |
45 |
50.00 |
|
11、校企合作 |
46 |
10.00 |
|
12、貸款利息 |
47 |
20.00 |
|
13、其他公務費 |
48 |
5.00 |
|
(五)后勤保障經費 |
49 |
823.00 |
|
1、水電 |
50 |
208.00 |
含供暖費 |
2、物業(yè)費 |
51 |
50.00 |
|
3、維修費 |
52 |
50.00 |
|
4、消防設備設施維護經費 |
53 |
15.00 |
|
5、租賃費 |
54 |
500.00 |
|
( 六)專項經費 |
55 |
40.80 |
|
1、黨建經費 |
56 |
10.00 |
|
2、網(wǎng)絡思政工作專項經費 |
57 |
7.80 |
每生30元 |
3、思政工作和黨務工作隊伍建 設專項經費 |
58 |
10.00 |
|
4、體育經費 |
59 |
13.00 |
|
其中:體測專項經費 |
60 |
5.20 |
|
( 七)資產購置 |
61 |
1000.00 |
|
1、固定資產購置 |
62 |
1000.00 |
|
其中教學科研儀器設備 |
63 |
800.00 |
|
三、應計提的相關費用 |
65 |
256.00 |
|
1、提取的獎助學金 |
66 |
156.00 |
依據(jù)學費收入5%計提 |
2、提取發(fā)展基金 |
67 |
100.00 |
依據(jù)凈資產增加額10%計提 |